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高青县隶属山东省淄博市,2002年,辖田镇、青城、高城、黑里寨、唐坊、常家、花沟、赵店、木李9个镇、1个城区办事处,767个行政村。县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°331至118°041,北纬37°041至37°191,东西最大横距45公里,南北最大纵距26公里,面积831平方公里,县城驻地田镇。高青钟灵毓秀,人杰地灵,历史文化渊源流长。境内现有千乘国遗迹、狄城遗迹、临济城遗迹、卫灵公墓、田横墓、鲁仲连墓、衮龙桥、扳倒井、文昌阁等名胜古迹,诞生过无数著名的历史人物。义不帝秦、被称为“自是战国第一人”的鲁仲连,晚年隐居于此,死后葬在这里;秦汉时期的义士田横,与田儋、田荣、田衍等诸兄弟从这里起事,纵横山东、复立齐国,与刘邦项羽分庭抗礼,后遭汉军偷袭不得已率500徒属远遁即墨海岛,被汉天子征召不肯屈从,横刀自刎于河南偃师,500徒属随跟着自刎以殉之,田横的气节感天动地,屡被后世文人墨客赞叹吟咏。西汉御史大夫、经学大家(倪)宽,元代散曲名家杨朝英都出自本地。在民间,还广泛流传着赵匡胤在此地凭神力扳倒水井解大军之渴等传奇故事。